温思暖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,分好菜就坐下开始大快朵颐。
她夹了一筷子番茄炒蛋送到嘴里,咀嚼着,享受地闭上眼睛:“哇,实在太好吃了。我简直是个天才厨师。”
霍厉霆皱眉。
果然还是傻。
温思暖睁开眼,正好看到霍厉霆眼中一闪而逝的嫌弃,立刻替食物伸冤道:“你都没吃过,怎么能这么对它呢?这可是正宗散养跑山鸡的鸡蛋,每一颗都散发着田野山涧自由的气息,再用新鲜压榨的菜籽油,炒出金黄色泽,搭配每天日照六小时以上自然成熟的有机番茄,大火炒出浓稠的番茄汁。酸甜可口的番茄汁包裹着软嫩的炒蛋,香气扑鼻,只要一口就能让人身心愉悦,食欲大增。”
她咂摸着嘴里的味道,又忍不住闭了闭眼体味。
可睁眼时,霍厉霆那盛世美颜依旧如冰封一般没一丝涟漪。
温思暖心里打起鼓。
都说的这么香了,他居然还无动于衷。
难道跟她一样,是个肉食动物?
她的目光落在面前那盘回锅肉上:“要不,你尝尝这个?”
不等他回答,她就夹起一片肉,一本正经地介绍起来:“你看这块猪肉,肥肉的部分晶莹剔透,瘦肉的部分纹理清晰,你以为它是普通的猪肉吗?不,它是来自海拔三千米以上高山农场的藏香猪,每天只吃天然植物、果实,喝晨露清泉的优良品种。它每天都要在广袤的天地间奔跑上数个小时,肉质细腻,入口清爽,还有大量的氨基酸和微量元素,每一口都是健康和快乐。”
随着温思暖的声音,一副画面在房间里徐徐展开:绿草如茵的高原上,从雪山上吹下的微风送来青草和不知名的花香,一群个头见状的猪仔肆意奔跑嬉戏……
霍厉霆的喉结不自觉的滚动了下,但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。
只是落在女孩脸上的目光,不再只有不耐。
这个小傻子,幻想能力还不错……文采似乎也不差。
这就是所谓的傻子特长?
温思暖见他还是不为所动,有些气馁地将肉片塞进嘴里,只一口又高兴得眉眼弯弯:“真好吃!果然没有什么是一顿肉解决不了的,如果有,那一定是肉不够。嘿嘿!”
她说着又夹了两片肉塞进嘴里,仰着下巴一脸满足。
但嚼着嚼着,她脸上的表情忽然暗淡下来,低头放下了筷子。
霍厉霆似是料到了她会这样,平静地问:“不香了?”
黑乎乎的黑暗料理,真是糟蹋食材了,能好吃才怪。
“香。”温思暖严肃地为肉肉正名,又瘪嘴恹恹道:“我只是想起小时候的事。小时候为了吃肉,我还被狗咬过。”
蓝白相间的校服裤子宽松,她伸手一拉,就露出纤细的小腿。
雪白的小腿肚上,一个狗牙印泛着暗红。
即便已经痊愈这么多年,依旧清晰,可见当时那一口咬得有多重。
霍厉霆微怔,不由地皱眉问:“怎么回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