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做我女朋友

姜语站在门口,右手边是主卧,纵深长度看起来约有十米左右,卫生间应该就在主卧进深的最里面。

正对门的地方摆了一张长长的桌子,从高度来看不是餐桌,更像是写字用的。左前方空出来的位置长约六米,宽约十米,应该是客厅,但空荡荡的没有家具,只有一扇古色古香的屏风挡在那里。

屏风前放着电视柜和电视机,屏风后是书房,刚才秦慕恒走进去了。

放眼望去没有厨房的位置,姜语看了看左侧,书房旁边应该是个卫生间,厨房和餐厅应该是在左手旁的那堵墙后。

秦慕恒已经换好了睡衣走出来,看到姜语还站在原地:“还有事吗?”

“你不是说,让我答应你一个条件,现在说说看。”

姜语没有想到这栋楼外面看起来挺高级的,走进来后,里面竟然更高级,她恍然意识到眼前的男人,不像是苏洛瑾嘴里说的一天只知道瞎混的妈宝男。

她没有想到,这个热衷于相亲的男人还挺有钱的,不管这房子是买的还是租的,他都比自己有钱多了,不然也不会有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排着队跟他相亲。

说起来,两人也算是刚认识不久,但他的秉性姜语还是了解一点的,他不是好心人,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帮自己。

但姜语能看得出,他其实不喜欢相亲,不然也不会每次都想办法脱身了。

姜语隐隐的感觉到,他说有个条件,难不成是要自己以后当他相亲时拒绝别人的活靶子?

总之话不说清楚,这门姜语踏进来的心虚。

秦慕恒靠在墙上,双手环在前面:“算不上条件,只是一个提议罢了。”

“说说看。”姜语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通红一片,倒不是因为害羞,而是自卑和敏感。

从小到大,她的身边几乎没有朋友,就算是跟自己玩的好的小朋友,也会在意见不和的时候指着自己大喊:“你是个没有爸爸妈妈的野丫头,我不跟你玩了。”

六岁,姜语已经记事了,而且记的很清楚。

她是在六岁那年被姜明望夫妇收养的,她只在孤儿院待了六天,就被姜明望夫妇收养了。

班里的朋友,身边的邻居长辈,都知道姜语是半路去到姜家的,那些邻居会经常对懵懂姜语说:“你要懂事听话,这样你爸妈才不会把你丢了。”

要懂事,要听话。

姜语会察言观色,是她主要技能。

小时候的她从来不主动问爸妈要零花钱,但姜明望是心细的人,每周都会主动给她,也从未让她缺过钱。

上学,毕业,踏入社会工作,姜语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,姜明望夫妻就是她的原生家庭,一个普通的原生家庭。

姜语不喜欢欠别人东西,尤其不喜欢欠男人的东西,但她很羞愧,明明都已经进了人家的家门,现在又要把话说清楚,所以她的脸才会憋得通红。

她敏感,她自卑,她有些手足无措。

这些秦慕恒都看在眼里,他笑笑:“做我女朋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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